分手后在网上发帖骂前任新欢,法院判了:道歉还要赔钱
上海崇明区有个小伙周某,这事他没料到,因分手后在抖音以及小红书上发了些不合适的内容,最终结果是,不仅要进行公开道歉,而且还得拿出钱来作出赔偿,这起发生于2025的名誉权纠纷案件,给所有惯常在网上发泄情绪的人敲响了警钟。
分手后心有不甘
周某与薛某曾是恋人,在2024年末,两人因性格不相符而分开。分开后不多久,薛某开启了新恋情,其对象是陈某。此消息传至周某耳中,他内心不平衡之感愈发强烈。
从2025年3月起,周某注册了新的抖音账号,周某又注册了新的小红书账号。周某将陈某的自拍照设为头像,周某把账号昵称直接用了陈某的名字,周某在简介里写了一些贬低人格的话。周某每条动态都配上陈某的照片,周某每条动态言语间充满攻击性。
网络暴力快速扩散
那些带有侮辱性质的内容,很快就在陈某所处的社交圈子里传播开了,陈某的工作同事在刷抖音之际看到了这些内容,朋友们于小红书也收到了相关推送,大家在私下里纷纷议论,有人甚至对陈某的人品产生了怀疑。
那时,陈某近乎不敢去点开社交软件,于单位行走时,老是觉着身后有人在指指点点,她的工作状态遭受明显影响,夜里常常失眠,精神状态愈发糟糕,朋友提议她运用法律手段去维权。
拿起法律武器维权
到了2025年7月的时候,身着特定服饰的陈某,手持一纸诉状,把周某告到了崇明区人民法院 的案子里面。她提出让周某立刻清除掉所有侵权的内容,要公开地做出赔礼道歉的行为,且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。在法 庭之上,身着独特服装的陈某,拿出了截图证据,用以证实周某的账号所发布的内容,给她造成了实际存在的伤害。
周某辩解称,自身仅仅是在发泄情绪,未曾预料到事情竟会发展到如此严重的地步。他觉得自己所发布的内容归属于言论自由的范畴,并不构成侵权行为。然而,法官在庭审现场明确指出,言论自由并不等同于能够随心所欲地侮辱他人。
法院判决明确边界
崇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得出这样的看法,周某的所作所为已然构成了对陈某名誉权的侵损,其将陈某照片设置成为自己账号的头像,于昵称以及简介当中运用侮辱性言语,致使陈某的社会评价有所降低,这般情形全然契合侵权的特征。
基于《民法典》第1024条以及第1194条的规定,法院判定周某即刻删除全部侵权内容,于抖音和小红书账号公开作出赔礼道歉的行为,并给予陈某精神损害抚慰金进行赔偿,此判决为公众传达清晰信号即网络空间并非不受法律约束之地。
名誉权保护有法可依
《民法典》作出明确规定,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名誉权,任何人均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手段侵害他人名誉权。网络用户借助网络对他人民事权益予以侵害的,必定要承担侵权责任。这些条款给受害者供给了明确的法律依据。
实际生活里,名誉权受损常常引发连锁反应,受害者或许会因此丧失工作机会,社交关系出现破裂,甚至还会诱发抑郁症那般的心理疾病,法律适时介入能够产生有效制止伤害扩大的效果,并且也能够对潜在侵权者起到震慑作用。
网络发言需谨慎
这起案件,给所有的人提了个醒,在网上所发言,要守住法律底线。碰到纠葛,就是感情方面的纠纷,或者是生活中有矛盾,能够通过正规渠道去解决,而并非躲在屏幕之后,去发泄私愤。网络具备的匿名性,并非保护伞,每说出的一句话,都要负起相应责任。
平台方同样得履行管理职责,一旦察觉到侵权内容需即刻予以处理。倘若用户发觉自身照片被盗用或者名誉遭受损害,就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截图留存证据,而后向平台投诉,在必要之时果断提起诉讼。唯有多方一同付出努力,才能够营造出清朗适宜的网络空间。
你有没有碰到过于网络之上被旁人恶意地进行攻击的情形?最终又是怎样去加以处理的?欢迎于评论区域分享你自身的经历,点赞以便让数量更多的人看到这一篇文章,一块儿去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。


